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管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班主任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能有效发挥班主任的育人作用,有利于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第三条班主任工作在学校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各学院具体负责班主任的日常管理、教育和考核。
第二章 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四条班主任在各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经常深入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场所,了解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关心帮助后进学生,及时与有关家长沟通情况。
第五条负责所带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助学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议工作。关心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做好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特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等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第六条加强学生遵纪守法及安全防范教育。协助辅导员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学生遵守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规范,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指导学生规避校园网贷和电信诈骗,及时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和教育。
第七条做好本班级新生入学、学籍核查、学生资料建档、学生诚信档案、各类资料的收缴发放和信息传达、毕业离校、按时填写工作笔记等。
第八条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加强班级组织建设,指导班委和团支部开展工作。
第九条加强班级精神文明和班风、学风建设。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到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环节,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改进学习方法,树立优良的班风和学风。
第十条深入学生实际,加强学生学习情况管理。经常对学生课程学习进行考勤,加强与辅导员、任课教师的联系,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做好任课教师与学生间的沟通工作,及时向教师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或建议。
第十一条每月至少召开两次主题班会,每学期与每个学生谈心一次。及时向学生传达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开展各类“争先创优”活动,把握学生学习、思想、生活实际状况,定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经常到学生公寓,督促学生按时作息,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搞好宿舍卫生,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第十三条发现和培养生特长,充分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协助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以学生为本,指导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
第十四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培养工作。每学年末,将学生的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等情况通过多种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要关注重点群体学生成长,及时了解特殊群体学生状况,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台账、档案,制定帮扶计划,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工作,同时协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班主任根据所在学院及学校安排做好学生工作值班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工作记录。
第三章 班主任设置和聘任
第十七条为了加强班级日常管理,各学院应按规定给每个班级选配一名班主任。专任教师带班原则上不超过2个,专职辅导员带班原则上不超过3个。
第十八条班主任选聘工作程序为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处复审,予以聘任并备案。班主任原则上每学年聘任一次。
第十九条班主任选聘原则上从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中选聘。中青年教师是班主任工作队伍的主要力量,应承担班主任工作。鼓励中青年教师在授课之余参与学生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班主任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觉悟高,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意识;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四章 班主任工作考核
第二十一条各学院每年将选聘的班主任名单及所带班级情况报学校备案,中途班主任若有变更需及时报备,各学院依据班主任管理办法健全考核制度,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
第二十二条各学院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听取班主任工作汇报,交流情况,研究工作,布置任务。
第二十三条各学院负责对班主任每学期进行一次工作考核,组织班主任填写《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考核主要从班主任的工作态度、能力、效果及学生的评价等方面进行,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第五章 班主任奖惩
第二十四条对完成工作任务的班主任,发放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每学年按10个月计发。
第二十五条对工作考核为优秀的班主任,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职称(职务)聘任、晋级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的,学校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应予以解聘。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致使本班级学生中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并负有一定责任的;
(二)因工作失职和重大违纪等原因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职责,多次不能完成任务者。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附件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姓名: 所在学院: 所带班级: 考核日期:
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考核 得分 |
基本 情况 (30分) | 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 5 | |
按时参加校院召开的相关工作例会 | 5 | ||
值班期间坚守岗位,不脱岗 | 5 | ||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召开班干部会议和主题班会 | 5 | ||
学生在校表现或异常应及时向学院汇报 | 5 | ||
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深入学生教室宿舍检查工作 | 5 | ||
班风 状况 (20分) | 班集体团结友爱,勤奋向上;班风正、学风浓 | 4 | |
学生公寓整体卫生整洁 | 4 | ||
督促学生按时返校报到 | 2 | ||
学生党员、干部模范作用突出 | 4 | ||
学生违纪率低 | 6 | ||
学风 状况 (20分) | 班级学风建设有规划、目标和措施 | 4 | |
积极与班级任课教师沟通 | 3 | ||
组织学生参加专业知识竞赛 | 3 | ||
加强考风教育,杜绝考试违纪 | 5 | ||
学生上课、晚自习出勤情况 | 5 | ||
思想 教育 (10分) |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院各类教育活动 | 4 | |
根据学生实际,有计划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教育重点突出 | 3 | ||
班级团支部活动正常 | 3 | ||
其他工作(20分) | 健全班级各种档案,学生教育管理材料保存规范完好 | 5 | |
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评优工作 | 5 | ||
认真做好学生贷款、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 | 5 | ||
认真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 | 3 | ||
学费、住宿费收缴情况良好 | 2 |